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占陇镇建设用地申报审批程序


   
一、统征土地申报审批程序
1、用地单位持已批准的基建计划向市国土部门申请用地(属污染、易燃、易爆建设项目,公安、环保部门出具审批意见),送镇国土所。
2、镇国土所调查研究,报镇主要领导审核,召集部门、单元等有关人员讨论同意,上报市国土局。
3、市国土局对申报材料及用地数量进行咨询审核,依审批权限审批。
4、用地单位持国土局发出的选址通知函向规划部门申请选址、定点、出具红线图领取规划许可证。
5、用地单位领取统征协议书《国有土地划拨(出让)合同书》填报,与被征地村委签订协议。
6、经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,用地单位缴纳各种税费。
7、向用地单位签发《国有土地划拨(出让)合同书》、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。

二、民楼用地申报审批程序
1、村委会根据建房提供的家庭人口现有住房、资金情况,调查核对后向国土局写出书面申请,送镇国土所。
2、镇国土所调查研究,拟出用地方案,报镇主要领导审核,召集部门、单元等有关人员讨论同意,上报市国土局。
3、市国土局建设用地科对村委会、镇国土所上报材料进行审查,并实地勘查。
4、市国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批。
5、用地单位持国土局发出的选址通知书到镇规划所选址定点。属公路沿线、集镇规划区、市规划制区到市规划部门选址定点,办理用地红线图,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。
6、经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,缴纳各种税费,领取《建设用地批准书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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